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报价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报价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3、参选产品生产企业对参选供应商在我院的唯一授权。 二、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报名表(详见附件,注:项目编号为必填项) 2.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挂网截图(提供平台商品代码或产品流水号、价格界面及成功登陆界面截图) 3.供应商所投产品的价格佐证资料(近期销售发票复印件—省内三甲医院) 4.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信息 5.供应商所投产品生产厂家/上级代理商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备案凭证 6.生产厂家/上级代理商对供应商的销售授权书(区域以上授权,进口产品需提供原产厂家对国内总代授权书复印件及翻译件) 7.供应商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备案凭证; 8.供应商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期限、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9.供应商所投产品的技术白皮书或彩页(使用说明书、标签图片、实物图片、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第三方检验报告、进口产品报关资料等) 10.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并按照以上顺序递交。 |